近日,湘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2023年春节期间放假调休的通知,全州春节期间放假调休日期为1月19日至1月27日,共9天。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通知详情如下: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放假调休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州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春节放假调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州春节期间放假调休日期为1月19日至1月27日,共9天。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妥善安排春节期间放假调休日期。
春节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州办发电〔2022〕87号)相关要求,妥善安排好安全稳定、市场保供、疫情防控、困难群众帮扶和值班值守等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各县市、湘西高新区、州直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值班工作,领导要带班值班,放假前3天向州政府总值班室(联系电话:8222011,传真:8223559)报备值班表。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确保值班期间信息联络畅通、紧急事项处理及时、值班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遇有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或者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州政府总值班室,并先期妥善处置。
二是严格执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离州要提前请示报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同意方可出行。
三是确保疫情防控调整转段平稳有序。强化属地责任,做好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和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强化物资保供和资源储备,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引导群众注意个人防护,主动接种疫苗。
四是州县市公安、应急管理、交通、消防、林业、卫健等部门要组织突发事件处置队伍,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五是加强值班工作督促检查,州政府总值班室将采取现场督查、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值班工作检查,对值班或带班人员漏岗、脱岗以及迟报、漏报和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等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因值班值守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