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1月18日讯(通讯员 张蓉)“报告院领导,我们现在所处的地点是三亚市海棠区后海村,现已控制被执行人庄某,拟对其进行搜查、拘留。请指示!”“收到,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执行,注意安全。”1月11日下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传来了执行现场干警铿锵有力的声音,随着吉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宇怀一声令下,吉首法院远在千里外的执行干警立即开始行动,谈话组向被执行人庄某某释法析理,执行组开始强制搜查。
原来,被执行人庄某某在2018年向申请人田某借款20万元,还款期限届满,申请人联系不上庄某某便诉至本院,经本院公告送达后庄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判决被告庄某某偿还原告田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穷尽查控措施依然未能找到被执行人庄某某的踪迹,经查,庄某某在该院涉及多起执行案件,案件陷入僵局。
近日,吉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了申请执行人电话称,发现了被执行人在海南的线索。挂断电话后,案件承办人立即向院里汇报,经研究决定,该院组成临时异地执行小组,火速赶往千里外的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后海村执行现场,当天下午,吉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宇怀与执行局局长张春勇,在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执行指挥连线实时指挥本次异地执行行动。
为防止出现突发情况,该院执行干警联系了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请求协助。在了解案情后,城郊人民法院出动两台警车、一名执行员和两名法警协助此次异地执行活动。搜查结束后,异地执行小组将被执行人庄某某传唤到城郊人民法院拟进行司法拘留。经该院干警释法明理,反复劝说,庄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与申请人达成了就还款事宜进一步协商的合意。
法官提醒:面对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不要抱有侥幸的心理,哪怕是逃到千里之外,也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本案中被执行人庄某某,因有逃避执行之嫌疑,拟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逃避执行不可取,莫把法律当儿戏,遵守法律、依法履行判决,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逃避执行、抗拒执行将会受到法律严惩。
(一审:李孟河 二审:李寒露 三审:彭业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