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法院:跨市扣押涉案车辆 打响新年执行“第一枪”
新湖南客户端1月30日讯(通讯员 李真 张雪丽)1月29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赶赴怀化市辰溪县,扣押被执行人涉案车辆2台,打响农历兔年法院执行“第一枪”。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冉某与被执行人龙某、田某、龚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泸溪法院审理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一直躲避执行。1月29日早上,泸溪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称在辰溪县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踪迹。执行干警闻讯立即出动,前往辰溪县对涉案车辆进行扣押。
扣押过程中,被执行人龚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拒绝到场交付车辆钥匙。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进行劝诫,详细告知其法院扣押涉案车辆的法律依据,严肃阐明妨碍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经长时间的耐心释法析理,龚某仍不配合,执行法官在电话告知其本人并向其家属送达扣押文书后,联系拖车将车辆拖走,强制扣押至法院。
(一审:莫成 二审:李寒露 三审:彭业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