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寻找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次密接人员
发布时间:2022-08-22 来源保靖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作者:

关于寻找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次密接人员的通告(第10号)

喻某系长沙宁乡市人,于2022年8月17日13点左右去该市某新冠无症状感染者家送货,于8月20日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喻某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4针次。健康码显示红。暂无发热、咳嗽、乏力、咽痛等不适症状。8月20日晚11:00点已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8月20日核酸检查结果为阴性。经调查喻某行程轨迹如下:

8月19日上午9:00左右,喻某在宁乡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与秦某某、王某某、陶某、杨某某驾车(湘A01KD9)来保靖。下午3:00左右到花垣高速收费站下高速。3:30左右到保靖县毛沟镇接陶某的两个女儿。4:00左右到付某某家中休息,期间未外出。

8月20号上午7:00左右,喻某与杨某某陪付某某母亲等一起去到毛沟镇巴科村卫生室做针灸,期间在卫生室附近小卖部买牙刷。7:30左右在村部附近一棵树旁边碰到3名路人(3人信息待查)递了根烟,之后驾车返回付某某家。

下午3:09,喻某与杨某某驾车到花垣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全程除医护人员外未跟其它人员接触。之后立即返回付某某家。晚上11:00专车接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看到通告后及时相互转告。如有以上时间段与喻某有过接触史或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不外出,立即向居住地所在乡镇(村、社区居委会)、工作单位、县疾控中心(0743-7723889)、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0743-7830323)报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同时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社交距离,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

保靖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