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施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出台,事关每个小区

2026-02-28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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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菁菁 实习生 黄齐麟 通讯员 向瀚)今天上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召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规定》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湘西州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鲁建,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田滔出席发布会。

会上,鲁建就《规定》出台的背景及必要性、起草的过程等作了简要说明,与会领导向参会的“两代表一委员”、街道社区和小区业委会代表、湘西州物业协会及物业企业负责人代表赠送《规定》单行本。

针对当前湘西州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部门职责不清、业主自治不畅、服务不规范、维修资金监管不足等突出问题,《规定》共二十一条,聚焦民生痛点,逐一明确破解措施:

  • 厘清部门职责,解决“多头管都不管”问题:《规定》以立法形式明确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消防救援、生态环境等部门和单位的物业管理职责边界,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业主自治、行业自律”的协同治理格局。今后,居民遇到小区违建、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可精准找到责任部门,避免推诿扯皮。

  • 畅通业主自治,解决“业委会成立难、运行乱”问题:针对业主大会召开难、业委会履职不规范等痛点,《规定》细化物业管理委员会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组建、运行与工作职责。同时,规定街道、社区全程指导监督,确保业委会真正代表业主利益。

  • 规范物业服务,解决“服务质价不符”问题:《规定》明确要求物业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相对应,明码标价,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制度,要求企业定期公布服务履约情况、收支明细,保障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

  • 强化资金监管,解决“公共收益被挪用、维修资金使用难”问题:针对小区公共收益去向不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门槛高等顽疾,《规定》明确公共收益须单独列账、定期公示,并纳入街道社区监管范围。同时优化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流程,对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损坏等紧急情况,可简化程序快速启用。

在答记者问环节,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消防救援局分别就装饰装修规范、业委会成立前后物业管理衔接、“住改商”合法性及物业消防安全责任等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责编: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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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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