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全州普通中小学省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8 来源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作者:

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湘西高新区文教卫局,州直各中小学: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湖南省普通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湘教通〔2023〕2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州2022-2023学年度普通中小学省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州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一)评选对象

1.省、州级三好学生:普通中小学(含经批准举办的民办中小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毕业年级学生。

2.省、州级优秀学生干部:普通中学(含经批准举办的民办中学)担任班委会、学生会干部或团支部、团总支、团委会委员等职务一年及以上,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初中、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学生干部。

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州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县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省、州级三好学生

①思想品德好。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②学习好。热爱学习,成绩优异,位于本校前5%以内(高中按学业水平考试正考总成绩计算,初中按初一到初三已结束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计算,小学按五、六年级已结束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计算,下同)。勤于思考,善于创新,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每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优秀等级。

③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及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社会适应

能力较强,体质健康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2.省、州级优秀学生干部

①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模范地遵守和执行中学生行为规范。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②学习成绩优异,位于本校前10%以内。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每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优秀等级。

③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坚持原则,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敢挑重担,大胆负责,并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评选

(一)评选对象

普通高中(含经批准举办的民办中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毕业年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省级优秀学生从本年度高中省级三好学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需符合相应的条件。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2.思想品德优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一贯表现特别突出。

3.学业成绩特别优秀,学业水平考试正考总成绩位于本校前2%以内。

三、名额分配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指标分配见附件1。

2.普通高中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控制指标为5%(以高三学年初注册人数为基数),初中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控制指标为0.6%(以初三年级学年初注册人数为基数),小学州级三好学生控制指标为0.3%(以六年级学年初注册人数为基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原则上为2:1。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学校评选程序

1.制定评选方案:学校根据省级优秀学生、省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政策,制定详细的评选方案。

2.政策公告:学校在醒目的位置公布省级优秀学生和省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

3.确定候选人:根据省级优秀学生和省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凡符合条件者均应确定为候选人并张榜公布。

4.集体评议:由毕业年级全体师生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

票,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上报人选,并报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校行政会议应扩大到毕业年级组长和全体毕业年级班主任。

5.公示:学校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在校园醒目位置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

6.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按州、县市教体行政部门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主管教体行政部门(州直中小学报州教体局)。

(二)县市教体行政部门评选程序

1.集体评议:县市教体局成立7人以上的评审小组,对各学校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集体评议与无记名投票表决,根据得票排序等额确定向州推荐人选。评审小组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基教、纪检等股室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总人数的一半。

2.公示:县市教体局将拟向省、州推荐人选名单在当地主流媒体和推荐人选所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

3.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评审小组组长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后,按照本通知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至州教体局,同时报送全部评审材料。

(三)州级评选程序

1.集体评议:州教体局成立7人以上的评审小组,对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集体评议与无记名投票表决,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

推荐人选。评审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基教、纪检等科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人数不少于评审小组总人数的一半。

2.复核:州评审小组对经集体评议后所产生的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进行复核。

3.公示:州教体局将已确定向省、州推荐人选名单在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政务网(http://jyhtyj.xxz.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4.上报:推送省级的,公示无异议后,由评审小组组长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后,按照下达的评选名额等额上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报送目录

1.县市教体局、州直中小学推荐报告1份(附件2)。

2.《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申报审批表》《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省州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普通高中(初中)省、州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各一式1份(附件3-11)。

3.2022—2023学年度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普通中小学省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册1份,加盖县市教体局、州直中小学校公章(附件12)。

4.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详实典型材料1份,并经县市教体

局、州直中学审定盖章。

5.县市、州直中小学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评审投票统计表复印件各1份。

6.学校、县市公示证明材料1份。

(二)材料报送时间

2023年3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州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三)材料要求

请各县市、州直中小学按照上述目录报送材料,材料的各项表格内容填报完整准确,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并加盖公章。州教体局将对各县市、州直中小学报送材料进行审查,材料报送不齐全的或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不予通过,后果由各县市、相关学校自负。逾期未报送评选材料的,不再受理,其评选名额作废。

联系人:谢强;联系电话:8223168;邮箱:xx.jjk@163.com。

附件:

1.2022—2023学年度普通中小学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省州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情况报告

3.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申报审批表

4.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5.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6.湖南省普通初中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7.湖南省普通初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8.湖南省普通小学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9.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10.湘西自治州初中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11.湘西自治州小学州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12.2022-2023学年度湘西自治州普通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册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2月6日